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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宣传员_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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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01-16 13:24:45
楼主

达不到三类防雷是否按三类防雷做?

首先看50057的防雷分类:

3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3.0.1 建筑物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3.0.2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1 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爆轰,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 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3 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3.0.3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1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 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和飞机场、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注:飞机场不含停放飞机的露天场所和跑道。

3 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

4 国家特级和甲级大型体育馆。

5 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 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7 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8 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9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10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3.0.4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次/a,且小于或等于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3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次/a,且小于或等于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4 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l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防雷分类是强条,如果教条一点,这个防雷类别,非常容易违反,不能高,不能低,建筑物根本没有完美的长方体形状,通常预计雷击次数都是近似值,不是精确值。实际应该是二类,按三类了,很明显是强条,那么教条一点的话,按二类了,实际是三类,也是强条,满足三类应按三类,没执行三类,这就是强条。

当然,通常认为,高了不算强条,但为什么呢?规范并未很明确的说这个事情,就像50016消防的末端切换,没明确说三级消防负荷不必切换。

回到正题,对于很多没有达到三类防雷的,到底是否按三类防雷?

传统思维和做法是做,为了规避责任。经济角度就不分析了,很明显做比不做造价高。功能性来说,做了防雷,被雷击的概率一定更大了,虽然有防雷,真的雷击的话,也是一定打击,也很难保证完全没有任何损失。浮生感觉,这类似在战争当中穿个防弹衣,传统意义认为,这样安全性更高,但某种意义上可能认为有条件穿防弹衣的都是重要人物,可能被敌人优先击毙或首先目标,而防弹衣也只是一定程度上降低危险,并不能完全避免。又如,普通家庭的门锁,道理类似,不能选择太高端的,普通的或稍微好点就行,试想,真的存在有想法的,来踩点,发现某家门锁非常高端,无异于展示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很可能成为首选目标。

布达拉宫,历史悠久,一直是没有防雷的,解放后,做改造,有人提出为什么不做防雷,电气负责人反问,这么多年雷击过?没有,那做了,很大概率是引雷,最终没做。这是顶级专家的做法。这个专家真棒,敢于坚持。当然,顶级专家做顶级项目,不是满足所谓的规范就可以了,因为顶级专家比普通规范编者水平还高,要确保顶级项目的安全可靠,要灵活运用原理。普通设计师,普通项目,通常,尽量满足规范即可。

所以,这个事情值得深思,从规范角度来说,未达到三类防雷是可以不做的。做了,似乎不明显违反规范,按总则的经济合理来说,可能有点不经济,不合理。

有这种做了总比不做好的传统思想,可能还是跟一些专业水平有限或非专业人的看法和做法有关,例如真出雷击问题了,没达到三类防雷而雷击出问题,有的可能找设计人麻烦,这就值得深思了,按规范做的,没满足规范,有问题应该找规范,当然规范也没问题,本身即是做防雷,也只是防止或减少,并不是做了就万无一失。未达到三类防雷而不做防雷遭遇雷击不应该找设计人麻烦,而未达到三类防雷做了防雷遭雷击出现什么损失更应该深思应该怎么办。

当然,只是表达纯技术角度的个人看法,实际项目,各位同行还应结合各自实际。

再说个例子,或者叫思想,我国现在传统配电习惯,一二级负荷两路电,尤其消防负荷,末端切换,是否两路电一定比一路电可靠?未必!电气有个思想,越简单越可靠,双电源就必然有互投,而互投的结构较为复杂,通常寿命低于普通开关,故障率明显高于普通开关,现在很多地区尤其一二线城市的市电供电可靠性都很高了,如果停电概率大于互投的故障率,那么双电源可靠性更高一些,反之,就值得深思了,这是功能性上的。经济性上很简单,就不分析了,很明显双电源造价明显高于单电源。

 

1 总 则

1.0.1 为使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构)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以及雷击电磁脉冲引发的电气和电子系统损坏或错误运行,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

1.0.3 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并确定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1.0.4 建(构)筑物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分不嫌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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