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试验制度准则 点击:49 | 回复:0



今生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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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8-12-21 14:05:28
楼主


电气试验规程

一、强技术管理,建立建全历年试验资料和档案,对试验结果必须全面地、历史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

二、遇有特殊情况需改变试验周期和试验标准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经矿机电总工程师或科技术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井下试验安全措施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四、长期停运行的设备(井下三个月、地面六个月)或移动后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

五、进行绝缘试验时,应尽量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电气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

六、新装和大修后的充油设备进行交流耐压时,油质必须经试验合格,否则不能进行。

七、绝缘试验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且被试品,温度及周围温度一般在不低于+5 度的条件下进行。

八、老旧设备试验后的数据经综合判断达不到规程要求时,须逐步改造提高绝缘水平,运行中高压设备如发现绝缘劣化或在不正常状态下运行时,可增加试验项目和缩短周期,矿井主要大型电气设备达不到规程要求时,设备是否运行应报主管领导和机电总工程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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