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风机配电设计 点击:98 | 回复:0



今生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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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8-08-08 11:47:31
楼主

设置事故风机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或场所安全,以及快速处理事故并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其重要性毋庸置疑。那么,对事故风机的供电电源、运行方式和过载保护措施等,我们的电气设计都做对了吗?



事故风机的相关规范要求



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爆炸粉尘)的场所,应(根据工艺设计要求)设置事故通风;事故通风应根据放散物的种类,设置相应的检(探)测报警及控制系统;事故通风的手动控制装置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工作场所设置有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监测及报警装置时,事故通风装置应与报警装置连锁。


事故通风是保证安全生产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一项必要的措施;事故通风不包括火灾通风。


事故风机(即事故排风机)不仅用于事故通风(即事故排风),而且也可能用于消防灭火后的灾后排烟或灾后通风,但绝不会像消防风机那样直接在火灾时参与消防工作。



事故风机的供电电源




上海地标DGJ08-74-2004《燃气直燃型吸收式冷热水机组工程技术规程》在4.2.5条明文规定:“安装机组的机房及燃气管道经过的地下场所应有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事故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并应由消防电源供电。”


上海地标DGJ08-10-2004《城市煤气、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在“6 公共建筑用气”的6.0.7条明确要求:“燃气锅炉或燃气直燃型吸收式冷热水机组设置在独立的建筑物内,应安装性能可靠的报警器及紧急切断阀。其他方面的技术要求应遵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燃气直燃型吸收式冷热水机组工程技术规程》(DGJ08-74)的规定。”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年版) 暖通空调•动力》针对锅炉间、直燃溴化锂制冷机房等设备用房的通风技术措施:“事故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并应由消防电源供电。”


建议事故风机采用消防电源供电,或至少应采用不低于建筑工程最高负荷等级的供电电源进行供电。



特别提醒:


对需要参与灾后排烟或灾后通风的事故风机,火灾时不能采用FAS联动控制输入输出模块通过分励脱扣器使断路器跳闸来停运风机,应该通过二次控制回路来停运风机,如此才能有利于灾后事故风机的及时投运,从而快速有效地进行排烟或通风。




事故风机的运行方式



事故风机的应用场所为: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或爆炸危险气体(或爆炸粉尘)的场所,以及变配电所消防灭火(也包括采用气体灭火)后的事故排烟(或灾后通风)、A(B)级电子信息系统主机房等采用气体灭火后的有灾后通风要求的场所。


用于排放有害气体、有爆炸危险气体的事故风机,应设置相应的爆炸危险气体监测及报警装置并对其进行连锁控制。变配电所内设置的“灾后排烟”事故风机或各种用于气体灭火系统的“灾后通风”事故风机,则必定在灭火后才会投入使用,故对配电线路也理当提出特别要求,以避免其在火灾后瘫痪不能投运。



事故风机的过载保护措施



非爆炸危险环境中,用于有害气体排放的事故风机,用于消防灭火后的灾后排烟或通风的事故风机,应采用“电机过载坚持运行,并发出报警信号”的保护方式。


爆炸性气体环境中设置的事故风机,应采用“电机过载停止运行,并发出报警信号”的保护方式。鉴于爆炸性气体环境防爆电气设计的目的,理应采取各种手段和方法,既要做到尽量降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的可能性,更要做到万一达到爆炸极限时避免产生新的引爆源,从而确保安全。如何应对事故风机的过载,存在一个“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抉择问题。


1分不嫌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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