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喷烤漆房是一种全封闭型的设备,主要用于对汽车损坏的局部外表进行补漆,其污染物主要为苯、甲苯、二甲苯。根据《汽车喷烤漆房》(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324/2008)的要求,汽车喷烤漆房苯系物等气体的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6297-1996),有关排放要求为: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苯系物排放浓度限值(新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苯甲苯二甲苯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 m3)124070
※本表适用于1997年1月1日之后设立的企业。
1.1 方案设计依据
1.1.1《汽车喷烤漆房》(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324-2008)
1.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2方案设计原则
1.2.1工艺可靠、灵活、卫生、节能、综合运行成本低,操作管理方便、节省投资,且能保证长期稳定运行的原则。
1.2.2电气尽可能采用半自动化控制,减轻工人劳动强度。
1.2.3确保达标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
1.3方案设计范围
1.3.1工艺流程的选择和设计
1.3.2非标设备的制造与标准设备的选型;
1.3.3工程设备的安装、调试;
1.3.4电气的设计与施工
1.4方案设计目标
在不影响现有烤房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各污染源所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治理后,能达到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第二时段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苯:< 12mg/m3
甲苯:<40 mg/m3
二甲苯:<70 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