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气行业高处作业类隐患 点击:70 | 回复:0



今生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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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10-19 22:54:10
楼主

高处作业类隐患

1、在2米以上高度工作不系安全带;

2、安全带使用前不检查,使用中不按规定佩带;

3、安全带、安全绳未按规定进行静拉力试验;

4、使用安全带时挂钩挂在不牢固的构件上,或未按规定高挂低用;

5、用不合格的钢丝绳、麻绳起吊重物;

6、戴安全帽时没有按规定系好绳带;

7、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确使用梯子,梯子与地面的倾角过大或过小;将梯子放置在不稳固的支撑物上登高作业,或人站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梯子底脚未采取防滑措施;

8、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没有做好防止触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9、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人监护或没有扶好梯子;

10、在1.5米以上且没有装设栏杆的平台或脚手架上不系安全带进行工作;

11、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及踏板绑扎不牢固,脚手板敷设虚悬,厚度不合规格,两头没有进行绑扎固定;

12、脚手架上未挂搭建和验收牌,未定期进行检查确认;

13、对开启的电缆孔洞、地沟盖板等不设安全警示标志;

14、在屋顶、杆、吊桥及其他危险边缘进行高处作业时,临空的工作面不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15、楼梯、平台、栏杆、盖板检修中拆除后,未及时恢复;

16、在玻璃钢瓦、木板顶、油毛毡、石棉瓦等处上部工作,未采取防止踏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17、酒后进行登高作业;

18、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等不适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从事高处作业;

19、监护人不到现场擅自进行高处作业;

20、起吊物上面站人,起吊重物无人监护指挥;

21、人员从悬吊重物下面行走或停留;

22、人员高处作业转移时不系安全带。


1分不嫌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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