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带。
凡在离地面3m以上的地点进行检修工作,都应视作高空作业。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高度超过1.5m,没有其他防止坠落措施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使用安全带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使用前必须作一次检查(在使用中也应随时注意观察),如发现有破损、变质、安全钩环不齐全、保险装置不可靠等情况,应禁止使用。
②系在电杆或其他牢固的构件上,起防坠落用的大带,静拉力不应超过225 kg;系在作业人员腰部偏下作束紧固的小带,静拉力不应超过150kg。
③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或平行拴挂,切忌低挂高用。要将活梁卡子系紧,腰带穿到皮带内,否则禁止使用。
④使用安全带时,只有勾好安全钩环,上好保险装置,才可探身或后仰;转位时不应失去安全带的保护。
⑤安全带不宜接触120℃以上的高温、明火和酸、碱类物质,以及有锐角的坚硬物体。
⑥安全带应卷成螺旋状存放在架子上或吊挂起来,但不得接触潮湿的墙,以免受潮霉变。
⑦安全带可放入低温水内用肥皂轻轻擦洗,再用清水漂干净,然后晾干,不允许浸入热水中以及在日光下暴晒或用火烤。
(2)安全帽。
在锅炉、汽(水)轮机及变电所构架、架空线路等检修现场,以及在可能有上空落物的工作场合时,必须戴安全帽,以免被落物打伤头部。通常安全帽的技术条件如下:
①耐冲击力为3. 6kg。将3.6kg的重物悬空1.5m高,自然落下冲击安全帽一次,不裂的为合格品。
②硬度为90°以上(邵氏)。
③质量为320g以下。
④使用期限一般为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