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护我们的家园? 点击:1532 | 回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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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1-07 16:58:56
楼主

记者:
感谢您对我们滕州市南沙河镇高庄村事件的关注,高庄村事件从发生到现在已经有一个月余,在网络上能够看见这个事件的人肯定不少,愿意帮高庄村村民伸张正义的寥寥无几。我们高庄村村民对事件的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您陈述,希望您能帮我们无助的弱势村民向社会公布,让全社会的人都关注高庄村发生的事情,我们高庄村民世世代代都忘不了您。
本文付有照片,我们整理好后给您传过去。具体情况请联系:
15006762604 高继藻 先生。

山东滕州南沙河高庄村村民
2008.11.7

高庄村概况:

南沙河高庄村自明朝洪武年间(1403年)建村,距今有600多年历史,全村人口500余人,180户人家。东部和南部隔郭河与南沙河仓沟村和南街村相望,西接南沙河北街,北与魏村接壤。村里男性村民全都姓高,同一个祖宗,是全国范围内为数不多的单一姓氏的村庄。自古以来村民团结友爱,红白喜事全村动员。村民遵纪守法,建国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或者案件与本村人员有牵连。改革开放以来,村民勤劳致富,生活富足,是周围村庄的楷模。目前村里有耕地四百余亩,人均土地0.8亩,是南沙河镇人均土地最多的村庄之一。现在村建房土地面积80亩,分南北两部分,村中大街以北20亩,大街以南60亩。现在每户居民占有15x15=225平方米的宅基地。

事件发生之前的状况:

1978年高庄村村办面包房生产面包,使用村(那时候叫大队)西南角村委大院的房子。1980年前后以高敬方为首的几户村民承包,并继续使用原来的地方。后来规模扩大,逐步租用村西南和村南的耕地用于建厂,并发展为益康集团。初具规模后,高敬方强行将原来的合伙企业据为个人私有并驱逐股东,同时兼并原国营滕州实验药厂。至此,高敬方成了益康集团董事长。由于高敬方本人出生在高庄,成长在高庄,又是高氏子孙,虽然他占用了部分耕地,高庄村村民碍于面子不好多说,多年来益康集团和高庄村民也相安无事。2000年前后,益康集团在高庄村以北3公里处的滕州民营经济园区购买土地,新建厂区,门口的大路命名为益康大道。2007年靠近高庄村的原老厂区的设备搬迁完毕并拆除厂房,他将这些地面用于商品房开发。
他投资1.2亿元计划开发12万平方米土地,可是他手里现有的土地面积太少,不能建成成规摸的小区,南边紧靠郭河不能向南发展,只能向北拓展。高庄村恰好横在喉咙眼上,成了他“大展宏图”的拦路虎,于是一个罪恶的阴谋开始了。

官商勾结预谋驱赶百姓

高敬方勾结南沙河镇党委书记张军(张军,原滕州市执法大队大队长,就是城管大队大队长,干城管的出身,后到南沙河担任党委书记),搞权钱交易。奸商花钱达到目的,贪官生财有道拿钱给奸商办事,他们拧成一股绳坑害高庄村民。他们的伎俩是:以旧村改造的名义,先拆光高庄村,在高庄村北半边20亩地用于村民安置,南半边60亩(不含原来高敬方原来占用西南角的14亩加上村南二十多亩)以每亩4.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高敬方,高敬方开发房地产出售。村以北20亩建成住房后再卖给村民。拆除的房子按照砖混310元砖木260元每平方的价格补偿,购买高敬方的房屋按照最低460元每平方购买,好楼层加价,不在规定时间内拆迁的加价。储藏室和车库单独购买。村民拆迁后每月领50元租房补贴,直到上房。因为怕大多数村民反对,为达到目的,他们以外出参观为诱饵,2008年9月9日他们准备了几辆豪华大客车,以镇政府的名义邀请二十多位不知道他们目的的人或他们认为是“听话”的村民去参观,在车上每人发放价值338元的保暖内衣一套,前边小轿车引路,前后多辆警车开道和护卫,场面甚为壮观。车上百姓从来没有享受这样高的待遇,真是感激。又是礼品又是豪华客车转了一圈,到了目的地他们让村民在已经准备好的纸上签了字,然后大吃大喝、好烟好酒、首长敬酒,合影留念。又录象又照相,让他们以“村民代表”的名义,支持高庄拆迁。按照他们的通告精神,这20多位村民每人享受4000元的奖励,分房时每人享受每平方50元的优惠,分房享受优先安排优先选房。这次“旅游”算上招待、礼品、奖金、优惠,开发商付出20多万元,用20多万买来“村民代表”的签字和红指印用于欺骗上级人民政府,对外公开撒谎欺骗说:“高庄村有80%的村民一致要求拆迁”,造成恶劣的政治后果。他们同时给村干部许口:除应得房产外额外给一套住宅和两间门面房。
消息传来,村民才知道马上要拆除高庄。此事之前没有任何消息,镇政府没有作任何宣传。

村干部主动拆迁和村民拒绝拆迁

村民听说要拆除高庄后,群情激愤,原来签字的村民回家后也发觉上当:
现在大家都有住房,80%是砖混结构,现在新住房都在规划线上,都是225平方米宅基地,不存在需要改造。
极少数旧房和临时搭建的住房属于多占房和老年房,可逐步改造。
村南部基本规划完毕,村北半部因为有几家有争议的地方不能上规划线,那是以为村委好好是是不严格执行盖房上规划线落下的后遗症,应当有村干部认真解决。
我们属于农村地区,村民有土地,要打场晒粮储藏粮食,和本市十里铺村的情况不同,他们没有土地。我们有土地,住楼房并不符合我们的实际情况,只会给农业种收带来麻烦。
老百姓挣钱不容易,积攒半辈子的钱来造好自己的房子,然后拆除,拿一点补贴,再交钱买不适合农村农民住的楼房,大多数人不答应。
如果拆迁,节余的60亩土地为什么不能还耕而要以4.3万的极低廉的价格卖给开发商搞商业住房开发?这样不就是以旧村改造为名搞事实上的房地产开发吗?
村干部没有能力把农村原有的规划最后一步完成,希望得到开发商许诺的好处偏要竭力支持拆迁,激怒了村民。
村民高继藻做了民意调查,结果90%的村民不同意拆迁。而不是他们所说的80%一致同意拆迁!
城乡规划法第十八条:乡规划、村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第二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规划在送报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这些人没有经过村民的讨论,没有经过村民同意,擅自作出拆迁的决定这本身就是违反城乡规划法。把节余的农村土地出卖,用于商业开发,违反了土地法。不管村民是否同意就要强制拆迁,违反物权法。

强制拆迁引发冲突

9月下旬,正直三秋大忙季节,村干部开始宣传不要往家里收粮食,收了也要放在外边,以方便拆房子。镇里来了广播车,不停地宣传拆迁。国庆节后,他们在村里挂满了标语牌、规划图、布条横幅,发放拆迁“明白纸”。这个“明白纸”就是他们的拆迁政策,村民这个时候才知道如何拆迁,才知道拆迁老百姓将要付出的代价。他们规定好拆迁的期限,10月1日--10日为宣传阶段,10月11日--30日为搬迁阶段,10月31日--11月13日为强制拆迁阶段。在没有和村民协商讨论,没有经过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一边发放他们一相情愿的拆迁“明白纸”,一边开始拆迁。拆迁从村干部开始,南沙河镇党委书记张军扬言“蛋子大的高庄,三天就可以踏平他”。村干部在鞭炮声中,在警察和城管的双重保卫之下,在村民的愤怒和唾骂声中笑呵呵地搬出并拆掉房子。拆掉村干部的房子后,他们强行拆村民的房子。愤怒的村民为保卫家园不再去地里收割耕种,天天呆在村里保护自己的房屋。有3个村干部在他们上级的授意下,为达到他们发大财的目的,放言必须强制拆迁,违者后果自负。对违抗者要抓几个,到期不离开房屋者砸死几个也活该!村民有哭有叫,惶惶不安。在迫不及待要铲平高庄的驱使下,10月8日镇政府组织大约500多人,包括南沙河派出所全体警察加上从外地调来的几十名警察向高庄村发出强行拆迁的攻势(据外村村民介绍我们高庄村外还有多辆警车在待命)。这样的阵势下,村里多名七八十岁(最大95岁)的老人跪在地上组成人墙挡住道路,他们仍然冲破人墙进村拆迁,于是双方发生激烈搏斗,有的村民拿出平时不舍得吃的鸡蛋作为武器,有的青年往自己身上浇满汽油拿火机准备自焚(注:警察在这次冲突中只是威胁村民,没有动手,动手的是没有穿警服的人)。村民无奈,开始上访:三秋大忙季节,南沙河镇政府威逼利诱村里7名干部拆掉自己的房屋离开高庄村,破釜沉舟,专业配合镇政府搞拆迁,对三秋生产不闻不问,400多亩良田荒废。上访滕州市,没有回音。上访枣庄市,没有回音。10月14日村民派出5名代表去山东省委省政府信访局上访。上访期间,滕州和枣庄两级政府派人跟踪,进行阻挠。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局看了村民的汇报和材料作出批示:“南沙河镇高庄村的强行拆迁,属违法拆迁,应查处追究”。山东省政府的批示对地方上的官僚没有任何意义,他们仍然我行我素,继续进村强拆,每一次都被赶出。为感谢省政府的英明批示,高庄村村民自觉写下标语:“胡主席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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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1-08 17:28:35
1楼
地方财政收入90%以上来源于土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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