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 点击:91 | 回复:0



cqs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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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08-20 08: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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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

一、行政许可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一)工作规范

1、行政机关应当将行政许可项目设定的法律依据、许可、 条件、审理程序、办结期限、许可结果,许可、 申请受理经办人姓名,以及需要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信息在其办公场所进行公示。
2、不得擅自增设或减少许可条件。
3、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许可事项。
4、不得刁难许可申请人,不得滥用许可权。
5、诚实守信,高效便民。

(二)外部行政程序

1、申请受理程序
A、收受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核对申请材料。
B、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C、送达许可申请受理书面凭证。送达不予受理书面凭证,并说明理由。
2、告知申辩程序

D、对许可事项涉及到第三人重大利益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要求听证权利。

E、按法定程序组织听证会

3、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告知

F、重大许可事项经批准延期办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办理及延期理由。

4、行政许可决定送达程序

G、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证件或文件),申请人签收。或送达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告知理由和诉讼权利,申请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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