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天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安全规定1. 天车工须经专门培训 , 考试合格并持有安全操作证 , 方能独立操作 , 否则不得单独操作。2. 开车前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 , 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时 , 严禁吊运。在化工车间吊装不得碰撞设备、管道。3. 吊运时必须昕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 , 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 , 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 起重作业中只听一人指挥 , 但对其他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 , 也应立即停车。 4.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 , 应先从民“0”位起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 , 必须先转回“0”位。5.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 , 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 , 限位代替停车 , 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6.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 , 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 , 小车轨道下严禁行走 , 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7. 工作停歇时 , 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 , 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 , 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 , 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8. 两台天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 , 要听从指挥 , 步调一致。 9. 运行时 , 天车与天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 严禁撞车 ,同壁行吊车错车时 , 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0. 检修天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 , 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和“禁止通行”的标志。 11. 大吨位物件起吊时 , 应先稍离地试之 , 确认吊挂平稳 , 制动良好 , 徐徐运行缓慢升高。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2. 天车运行时 , 严禁有人上下 , 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3. 运行中突然发生停电 , 必须将开关于柄放置到“0”位 , 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条脱钩 , 不准离开驾驶室。14. 铸造车间天车吊运钢水包 , 应先看到钢水包高度 , 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 , 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5. 吊运钢水包时 , 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 ,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6.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 ,切断电源 , 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7. 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18. 龙门吊安全操作要按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 运吊大物件妨碍视线时 , 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19. 天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a.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b. 指挥信号不明 , 质量不明 , 光线暗淡不吊;c. 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 , 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d.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e. 歪拉斜挂不吊;f.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g. 氧气瓶、乙快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h. 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i. 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j. 钢铁水过满 , 未加固定卡子不掉。20. 工作完毕 , 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 , 升起吊钩 , 小车开到轨 道两端 , 并将控制手柄放置 “0”位 , 切断电源。 21. 挂钩人员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容许负荷、报废标准 , 熟练掌握指挥信号 , 在指挥信号时不准戴手套 , 同时应遵守天车工的“十不吊”。22. 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 , 确保完好可靠 , 并要妥善保管 , 不准随地乱丢 , 不准超负荷使用。 23. 捆绑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 , 不得大于 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24. 吊运物体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 , 不准将重物堆放在管线下面或安全通道上。放置较高大的物件时 , 重心要平稳 , 防止倒下伤人。25. 行车挂钩统一手势:a. 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b. 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 c. 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 d. 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 e. 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f. 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g. 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 h. 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i. 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j.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配合。26. 行车挂钩在有条件的单位应使用步话机。27. 在化工车间作业遇有泄漏和着火爆炸事故 , 天车工要沉着 ,迅速撤离。(2) 电动葫芦 1. 严格遵守天车工起重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其操作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 , 持有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2. 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部分及钢丝绳、棱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 不得超负荷起吊 , 起吊时手不准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4. 起吊物件时 , 捆扎应牢固 , 重心要平稳。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板。 5. 使用拖挂电线试开关启动 , 绝缘必须良好 , 正常按动电钮 ,注意站立位置。 6.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 , 必须减速运行。 (3) 手动葫芦 1. 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 , 工作时葫芦的挂钩、销子等装置必须保持完好。 2. 起吊用的葫芦 , 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起吊物件时 , 除操作葫芦的人员外 , 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 4. 起吊物件时 , 必须捆绑牢固可靠 , 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 5. 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 , 必须有专人指挥 , 负荷应均匀分担 , 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6. 放下物件时 , 必须缓慢轻放 , 不允许自由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