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08-07-22 10: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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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21日 京华时报
今天是宁波银行(002142,股吧)6.03亿限售股正式解禁的日子,也是宁波银行正式批发百万富翁的日子。从宁波银行《招股说明书》发现,共有988名员工持有宁波银行股份,每位员工购入的股份数量最少也有20万股,按照上周五宁波银行的收盘价10.20元计算,这些员工手上的股票价值最少超过了200万元,如果能够及时变现,则他们将立即变成名副其实的百万富翁。而宁波银行的高管们更是成了千万富翁。因此,说宁波银行在批发百万富翁一点也不为过。
然而,宁波银行批发百万富翁一事,近期却受到有关媒体的强烈质疑。主要原因在于,宁波银行员工的入股资金并非来源于自有资金,而是宁波银行的购房贷款。
2004年1月21日,宁波银行下发了“关于印发《宁波市商业银行职工购房(装修)贴息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发放职工购房(装修)贴息贷款是“为进一步增强宁波市商业银行凝聚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蓬勃向上的团队精神,真正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居住条件,实现安居乐业的生活目标”。其中,对于申请购房贴息贷款的最高额度标准是:总部行长级为150万元,总部副行长级为120万元,依级别递减,直到基层员工25万元。
2004年9月16日下发的《宁波市商业银行内部员工投资入股有关规定》,行总部行长最低入股额150万元,最高入股额180万元,依级别递减,基层员工最低入股额20万元,最高入股额25万元。巧合的是,购房贷款的额度等级和购买股权的额度等级非常吻合。而据消息人士透露,行长们和普通员工入股的资金,大部分就是来自此次发放的购房装修贴息贷款。
至此,问题已经出现。如果宁波银行职工购买股权的资金来自个人的存款,对今天的批发富翁投资者除了羡慕就是祝贺。然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可能并非如此。因此,投资者特别是目前仍持有宁波银行二级市场股票的中小投资者需要了解真象。作为相关上市公司的宁波银行有责任也有义务立即澄清全部事实。
并且,作为我国股市监管机构的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的银监会,应该联手组成调查小组进行实地调查,迅速查明真象,并尽快向社会公布。如果宁波银行职工购股资金确实属于银行房贷款,那么,这种集体行为到底是违规还是合法,管理层必须向投资者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如果属违规,应该尽快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违规收入全部追回。相反,若是此种行为合法,也应该通过媒体向投资者解释清楚。管理层决不能象现在这样不闻不问,让在二级市场投资宁波银行的股民不明不白地承受因为大规模限售股上市流通带来的损失。
近期,有关网站就宁波银行批发富翁一事进行了民意调查。当被问到,您是否认为宁波银行福利房贷有黑幕存在时,有超过93%的被调查者回答是;当被问到,你认为宁波银行该不该停牌时,有88%以上的人回答肯定要,否则,那些高管就得逞了。民意已经相当清楚,现在就要看相关管理部门的实际行动了。